1、按计划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环节,学分达46分以上。 2、完成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已全部缴纳研究生培养费,如未交清可到校财务处缴款,或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学号、姓名”。 具体帐号为:单位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开户行:工行孝陵卫分理处;账 号:4301010609001097041 电话:025-84396612。 4、9月25日前完成论文查重检测、 9月29日前完成网上抽检申请操作,并递交以下材料:(见附件) ①填好的《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一份 ②填好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申请表》一份(导师签字) ③填好的《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导师签字) 5、论文抽检操作办法: 登陆 南京农业大学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抽检操作说明: common/upload/2015/09/17/9481i8.docx ⑴在论文评阅管理中学生申请论文抽检,提交有关信息,待学院审核后,学生登录系统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系统将同时自动产生一个论文编号,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论文编号。 ⑵被抽中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在收到系统自动产生的论文编号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北楼4楼)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抽检系统中下载),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须隐去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 ⑶被抽中明审的学员于一周内至学院专业学位办(逸夫楼5015叶潇奕)提交以下材料:明审送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网站附件压缩包下载),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须隐去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 6、10月22日前向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逸夫楼5015,叶潇奕84396779)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位论文答辩稿一式2本 (其中2本须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供送审评阅用 ②填好《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二份(须隐去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