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MBA)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教学考核标准
本管理细则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的意见》,结合教学实际制定。
一、总 则
1.为了加强MBA研究生课程建设,规范教学环节,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不仅要体现硕士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结构,更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应变,沟通,判断,组织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课程管理
1.必须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由主讲教师制定或牵头制定完成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注明在学习期间要求研究生完成的必读文献。授课教师原则上必须按照制定的教学大纲授课。
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的中英文名称、总学时、学分、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授课范围及对象、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材情况、预修课程、参考文献、主讲与协讲教师(两名以上)等。
2.增设新课需由开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科点点长召集该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3-5名教师论证会议,形成书面材料,经学科点点长签字后,交校学位委员会分委会讨论通过,经该学科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后,连同撰写好的课程教学大纲(含参考文献和必读文献),在课程开出前三个月报研究生院审批。
3.现有课程的修改、修订参照“增设新课”程序执行。
4.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拖延。
5.对于选修课程,如果选课学生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本学年暂停开设此课,可与下一届选修此课的研究生一并上课。如连续两届均无人选修的课程,应从课程目录中取消该课程。
6. MBA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期限2.5年,部分优秀学员可2年毕业。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能超过3年,周六,周日集中授课,要求修满4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总共不低于28学分,选修课程不低于16学分,管理实习2个学分
7.MBA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进行课程学习。
三、MBA研究生教育教学考核
1.对MBA 研究生教学环节考核是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MBA研究生教学环节的各个方面都要进行考核,包括对教师所教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方面。
2.MBA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由MBA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4.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须按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以下简称教学日历)。每学期开学前由各院研究生秘书将《教学日历》分发到该学期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手中。MBA教育中心组织人员对《教学日历》进行核查。
9.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并申报教育部的优秀研究生教学用书评选,凡评选上的优秀教学用书,学校给予奖励和出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