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导师工作细则
为加强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下简称MBA)导师队伍建设,保证MBA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不断提高MBA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全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MBA研究生导师必须热爱MBA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MBA研究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MBA研究生导师应有比较稳定的、符合MBA研究生指导要求的研究方向,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或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和顾问工作的经历,且与企业界保持较密切联系。经学术委员会通过、研究生部批准也可以聘请相应水平的校外指导老师。
4.MBA研究生导师应对所指导的MBA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道德和创新精神。
5.依据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指导MBA研究生指定学习计划和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
6.为MBA研究生讲授课程或专题,按需承担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和阅卷任务。在MBA研究生的各种考核评估中,按需承担命题和考核等工作,在MBA研究生录取工作中,在学院MBA教育工作的统一要求下,承担与面试的有关工作。
7.MBA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选择论文题目,制定调查研究和写作计划,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对MBA学生论文全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对学生论文的结构、内容、理论与方法的应用、主要观点、格式等严格把关。保证送交论文格式规范、内容翔实、理论联系实际,达到MBA论文质量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论文不得批准参加开题报告、预答辩、送审和答辩。
9.MBA研究生导师有权对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纪律处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有正当理由,经MBA中心批准,可中止对研究生的指导。
10.实行MBA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和MBA中心协调制定相结合的制度。MBA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的第2学期参加MBA中心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三个志愿,经导师选择和MBA中心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为保证指导质量,MBA中心根据每届研究生总数控制每位导师指导MBA研究生的最高限额。
11.如遇特殊情况,当MBA研究生导师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时,MBA研究生可以向MBA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改换指导老师。
12.MBA研究生导师有义务参加MBA教育中心组织的MBA研究生命题、面试、开题、预答辩和答辩、导师与MBA研究生的双向选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