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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员自行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核查是否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环节,学分需达46分以上。如发现未修满课程,需及时联系学院专业学位办叶潇奕老师(校南门旁第三实验楼705)025-8439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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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按计划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环节,学分达46分以上。
2、已通过开题且完成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已全部缴纳研究生培养费,如未交清可到校财务处缴款,或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学号、学费、姓名”。
具体帐号为:单位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开户行:工行孝陵卫分理处;账 号:4301010609001097041 ,备注:学号(必填)、学费(必填)、姓名(信息长度有限可不填),电话计财处扣费:025-8439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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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通过预答辩学员需提交检测论文发送到指定邮箱,完成论文查重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查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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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论文抽检,其中盲审同学需尽快完成学校送审材料报送。
⑴登陆 南京农业大学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⑵在论文评阅管理中学生申请论文抽检,提交有关信息,待学院审核后,学生登录系统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
单。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系统将同时自动产生一个论文编号,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论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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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抽中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在收到系统自动产生的论文编号后,发送《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电子版表格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wb@njau.edu.cn,同时发送提交以下盲审材料:(1)隐去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的PDF格式论文(命名格式为:10307 _论文编号_LW.pdf,如10307_20142012201001345_LW.pdf)和PDF格式评阅书(命名格式为:10307 _论文编号_ZPB.pdf,如10307_20142012201001345_ZPB.pdf);(2)EXCEL格式的论文送审信息表 。邮件名称请标注“学号+姓名+申请盲审”,邮件内容含送审人学号、姓名和手机号码,务必仔细准备盲审材料,材料不合格退回无法送审者责任自负 。
被抽中明审的学员需提交明审送审相关材料,具体办法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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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阅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后,除不准予参加答辩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按评阅意见做论文修改工作,对论文作相应修改后,提交答辩需交材料,供论文答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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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答辩后,一周内自行处理毕业材料表格签字等事宜,确认学位申报材料无误后向院办提交下列材料:
(5)申报学位申请个人信息,操作方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维护”,填报学位信息(包括“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决议录入”三个栏目均需要准确填报完整。请答辩通过后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好答辩与学位信息维护,完善各项内容后,返回该页第一栏--我的学位信息,点击底部的“答辩申请”,方可确认提交!
(8)离校存查表(内容填写完整)一份(导师签字);图书馆盖章,计财处收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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