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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管理规定
  • 日期:20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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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管理规定

《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管理规定》是我校对MBA学生日常管理的制度准则。

一、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 MBA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MBA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学籍管理

(一)学制、入学和注册

1.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下简称MBA)研究生教育采取学期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五个学期)。部分优秀学员修满全部学分和论文答辩合格情况下,可两年毕业。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期限的,须经研究生院同意,一般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半。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2.被录取的MBA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以取得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

3.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MBA教育办公室申请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处理,无故逾期超过2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4.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延期入学者,须提前向MBA中心提交延期入学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入学。

5.每期开学时,每个MBA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MBA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后方可取得上课资格。

6.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注册者,作旷课处理,旷课超过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课程学习和课程考核

1.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学位必修课和学位选修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其他选修课和相关环节。相关环节包括MBA学生必须参加的实习、实践、课程论文和文献综述、学术报告和交流等。

2. MBA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4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4门,共8个学分,必修课10门,共20个学分,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南京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审核、研究生部同意,可以延长学习时间,延期者的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半。

3.MBA学生应当参加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4.学生应该遵守MBA研究生考试纪律,有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工商管理硕士(MBA)考试工作规则》处罚。

四、考勤与考核

1.MBA学生应严格遵守《MBA学生考勤制度》,按时上课考试,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急病或紧急事件事后需及时补假说明情况。

2.某门课程的缺课时数(含请病事假情况)达到或超过本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或旷课时数超过本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须重修。

3关于学生出勤的其他纪律规定参考《MBA学生考勤制度》

五 休学与复学

1.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

2.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3.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4.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六、退 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五) 本人申请退学的。

2.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江苏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七、学位论文

1.MBA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和完成规定的有关环节经考核后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MBA学生要在毕业前一年开始准备学位论文,一般应从第三学期开始进入做学位论文阶段。

3.MBA学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做论文时应主动联系导师并接受导师指导。有关学位论文的要求参见《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工作细则》、《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论文写作规范要求》等文件。

4.MBA学生须经过规定的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方可授予其学位。有关要求参见《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八、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南京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本管理规定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细则以及研究生部有关研究生管理和培养的文件制定。有关条款如有冲突或学校修改相关规定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电话:025-84396779 | E - mail:mba@njau.edu.cn | 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第三实验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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